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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把非煤矿山“安全关” 隐患整改不到位严禁批准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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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成果,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安全隐患整改未落实到位的严禁批准复工(产)。

通知要求,节后复工复产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诱发事故因素增多,各地要严格复工复产程序,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复工复产准备工作;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疫情防控准备情况,分类分批科学确定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并规范复工复产检查验收程序。严格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复工(产)检查十条规定》和《湖北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复工(产)检查十条规定》要求。同时,加大对春节期间未停产停建企业的明察暗访力度,凡发现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落实、专项检查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重新组织复工复产检查验收。

近期,省非煤矿山专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对工作滞后、责任不落实,甚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曾莉、赵树祥、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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