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邀请专家公众代表列席省政府常务会推进决策公开

  

  

  11月26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有关会议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研究新时代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教育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工作。

  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省政府特别邀请了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雷万鹏、湖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李梦卿等2位专家代表和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校长万玉霞、湖北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党委书记袁芒、武汉市第六初级中学教师刘晓红、家长代表韩文静等4位公众代表列席本次会议,参与讨论审议《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会上,《办法》起草部门省教育厅就《办法》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在相关部门负责人发言后,王晓东逐一征询受邀代表的意见。专家代表、湖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李梦卿进行了发言。

  李梦卿认为,《办法》坚持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宗旨和理念,树立了“安全责任”意识,遵循了“预防在先、依法管理、综合防控、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贯彻了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向社会显示了政府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省政府制定并出台这样的政策,既是回应社会关切,也是实际工作需要,更是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重要的实质性的举措。

  李梦卿建议,《办法》维护的是安全,守护的是希望,保护的是未来。好政策必须要在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强宣传,让全社会了解,让政府职能部门、学校、企业、家庭和社会各相关方都依法依规执行。在《办法》出台实施后,要开展半年政策回头看、一年政策回头看工作,了解《办法》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还有哪些方面是在制定设计时没有注意到的问题,还有哪些问题是需要更加完善的,让《办法》真正成为一个既好用又管用的办法,真正成为一个能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的“办法”。

  与会的省政府领导、文件起草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认真倾听受邀代表的发言,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对校园安全工作要托底等意见建议,引起大家的共鸣。

  省长王晓东在主持讲话中表示,代表提的意见很好。校园安全,事关重大。出台《办法》很重要,落实《办法》更重要。要以《办法》出台为契机,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防控重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办法》起草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大家的意见建议,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续还将做好政策解读及宣传教育工作。

  省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和媒体列席省政府决策会议,参与审议重大决策,是省政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新探索。今后,省政府将持续推进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实施省政府有关会议开放,以政府决策的透明度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双敏受访时认为,此举是政府促进决策公开、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体现,不仅能让政府决策更加科学专业,也能更加从实际出发,推动决策落实落地。(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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