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今起公示

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今起公示

  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组发〔2019〕3号),经自下而上推荐、政治审查、逐级审核、征求有关部门和“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实地考察以及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5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50名记一等功公务员、20个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奖励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今起予以公示(拟表彰奖励对象名单请扫码浏览湖北日报客户端)。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三处,邮编:430071,举报电话:027-87235037(传真),邮箱:hbgwy3c@163.com。(彭小萍、王军)

 

责任编辑:李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