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尔要求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科学发展

  1月11日,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全会,要求全省政法机关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听取了《全省政法机关打造服务发展法治环境的若干意见》的讨论后,张昌尔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围绕“稳中求进”、“竞进提质”的总基调,围绕“五个湖北”建设的总要求,围绕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科学谋划好2013年政法工作,奋力推动我省政法工作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创新发展,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昌尔指出,发展不够仍是湖北最大的实际。政法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服从服务发展大局。要坚持“容错、不赦罪”原则,开展建设性执法司法,既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又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要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要积极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尽最大努力为企业和企业家在湖北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武警湖北总队司令员杨波及部分省委政法委委员、政法各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邹汉青、楚宗山)

责任编辑:许应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