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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要求贯彻落实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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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工作分工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办理责任分解,审议通过“一要点三计划”印发大会征集意见情况及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

会议拟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2月下旬在汉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周洪宇、万勇、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前,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精神,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工作方案,研究贯彻落实税收工作有关要求的措施。

党组会议强调,将于3月1日施行的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长江保护法在依法推进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和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宣传,抓好组织实施,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增强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用法律武器保护长江母亲河,努力建设长江中游生态保护屏障和绿色发展增长极。(王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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