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5月1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5月27日至29日在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草案)》《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决定将上述条例草案、报批法规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审议《关于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情况、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决定,将上述审议意见转请实施机关研究处理,并将审议意见连同实施情况报告一并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王馨、朱博)

责任编辑: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