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是湖北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期。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全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目标,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全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全域建设宜居宜业荆楚和美乡村,全面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破解农业经济“人口多、土地少,小生产、大市场,投入高、产出低”基本矛盾,建设国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先导区、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样板区,推动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取得重大进展,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到2030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建设,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成效,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新时代“鱼米之乡”基本建成。

二、实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提升行动
(一)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力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强化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巩固提升油菜扩种成果。加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持续促牛羊、提禽蛋、兴奶业,稳固淡水渔业第一大省地位。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产品生产样板区。落实价格、补贴、保险、收储等政策,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力度,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推动粮食全链条节约减损。全面增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探索发展韧性农业。做好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
(二)推进农产品供给结构优化和质量效益提升。坚持需求牵引和市场导向,加快将农业经济发展逻辑起点从田间地头调整到消费终端,推动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检测,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全流程可追溯。
(三)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做优做特露地蔬菜、高山蔬菜、水生蔬菜,建设精品果园、生态茶园、道地药园。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稻渔综合种养,扩大名特优水产养殖。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升级。发展板栗、油茶等经济林,壮大林草业和食用菌产业。
(四)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严格占补平衡管理,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套合优化,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立项、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基础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推动高标准农田渠系与灌区工程有效衔接。提升耕地有机质含量,加强退化耕地治理。
(五)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禁渔联合执法监管。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健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体系。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推动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高效节水、生态循环农业。培育生态农场,探索碳汇农业,建设绿色低碳产业链,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好新一轮农业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工作。
三、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行动
(六)做好精准监测识别。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完善快速识别响应机制,精准认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分类落实帮扶措施,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帮扶对象。稳妥做好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监测识别,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七)健全帮扶政策体系。优化产业帮扶,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对具备条件的帮扶主导产业实施全链开发。深化劳务协作,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优化实施“雨露计划+”,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推广共富工坊、产业车间等,强化乡村工匠培育,加力扩围实施以工代赈。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八)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落实欠发达地区帮扶政策,对退出的原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十五五”期间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实施“双20”帮扶机制,优化区域协作、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等机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四、实施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行动
(九)提高农业科技体系化创新能力。做强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洪山实验室,支持襄阳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宜昌建设农业微生物实验室、荆州打造洪湖(水生态、水产品)实验室,支持各地建设特色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以武汉为中心,襄阳、宜昌、荆州为骨干,全域协同联动的“一芯三核多点支撑”创新格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展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推动农业与教育、科技、人才政策协同和资源统筹,培育引进一批农业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
(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选育高产、优质、抗逆、抗病新品种,健全育繁推一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武汉·中国种都”。突破农业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技术,创制生物制造新产品。加强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农业机器人、无人机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装备研发应用。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壮大农业领域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先导性产业规模化发展。
(十一)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引领作用,推进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农业科技孵化器等,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建立科学家技术专利清单、企业家需求清单、投资人意向标的清单“三单联动”机制,提高人才、科技、产业对接率。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建好专家大院、科技小院,完善科技特派员等制度。实施“双百”科技赋能工程、农业科技“五大提质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
(十二)推进数智农业发展。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底座,深化数据资源资产化改革,加强“人工智能+农业”场景培育和应用。健全天空地一体化农业观测网络。深挖农业农村数字生产力,引导各类主体加快农业数智化升级。
五、实施农业产业延链强链补链行动
(十三)构建企业雁阵梯队。坚持“外引内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打造“链主”企业,引领产业集聚发展。聚焦生物育种、农业微生物、数智农业等领域,培优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中小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
(十四)壮大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围绕重点农业产业链,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转化增值大文章,引导加工企业向产区聚集、向园区集中、与销区对接。建强农业供应链,健全农产品产地保鲜和仓储物流体系。深化农业开放合作,鼓励农业企业境外投资,依托花湖机场、中欧(亚)班列等,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升食用菌、酵母、柑橘、茶叶、中药材等出口质效。
(十五)推动品牌矩阵提质。聚焦优化品质、提升品味、做强品牌,以做大“虾鳝米茶、藕菇橙艾”和武昌鱼等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为牵引,差异化打造一批市县特色品牌、企业产品品牌,提高“鱼米之乡荆楚优品”竞争力。健全多层次宣传推广体系,推动湖北优质农产品走进千家万户、畅销海内外。
(十六)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打造融合发展平台。发展农事体验、科普研学、认养农业等业态,开发乡游乡食乡购体验项目,培育“小而美”乡村文旅业态。迭代升级农村电商,规范发展直播带货。有序发展农业低空经济。推动“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快农村商品消费扩容升级,扩大农村服务消费。
六、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行动
(十七)坚持分类推进。顺应乡村人口数量结构变化,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分类推进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类村庄发展。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县镇村联动,以县域为主体、乡镇为节点、重点村为支撑,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片区,推进产业共育、设施共联、服务共享、环境共美、组织共建。
(十八)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完善乡村建设标准制定、资金筹措、群众动员等机制,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分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高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充电设施覆盖面。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农村寄递物流提档升级,深化客货邮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宜居农房,塑造“荆楚派”乡村风貌。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
(十九)健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资源、管理和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快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度。深化城乡教育联合体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建好紧密型医共体,提档升级县级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逐步普及数智化医疗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增效,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大力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服务保障体系。
(二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反馈报告、抚慰救助等机制。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禁毒铲毒等工作,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村规民约引导作用,推进移风易俗,持续整治高额彩礼等问题。传承农耕文明,丰富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和“村字号”文体活动。
七、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提升行动
(二十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加快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协同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长效机制。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二十二)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外出就业、返乡创业、合作兴业”三措并举,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区域协作劳务平台,推进农民稳定就业。完善返乡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做大乡村特色产业,引导农民以资源、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经营主体,让农户深度嵌入产业链,增加薪金租金股金等收入。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缩小收入差距。
(二十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高水平建设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深化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等改革。
(二十四)重组“投补贷保”农业政策工具。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稳步增加乡村振兴投入。创新农业投资模式,构建“创投+产投”基金体系,持续推进“拨改投”“补改投”试点,提高农业投入质量和效益。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做大农村信用贷款、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规模。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
(二十五)深化农村人才管理改革。建立外出人才返乡、城镇人才下乡、退休人才返聘、本土人才培养制度,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活力。健全青年入乡等制度,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广校企“双导师”联合培养模式,建立订单招生、实践育人、留鄂就业的产业人才培养机制。
(二十六)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平急两用、一专多能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八、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完善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直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合力推进规划实施、任务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强化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编辑:汪 丽
责编:李 茜
审核:敬 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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