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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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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24日至27日在汉召开。

会议审议《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建议表决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统一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建议表决稿)》,审议《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慈善条例(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以及《关于将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更名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还审议《十堰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等报批法规,决定将上述法规、决定草案和报批法规,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粮食安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含部门),听取和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确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人”的意见,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决定,将上述有关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部分办理单位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上述有关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湖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综合调研报告,审议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促进条例》《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的立法后评估报告,决定将上述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还决定,将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审核意见印发常委会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周洪宇、王建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主任会议前,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听取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汇报。 (王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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