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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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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我省问题有7个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等要求,现将7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联投龙湾二期项目填占汤逊湖湖边塘,江夏区水务局违规出具同意填湖意见

  (一)整改措施

  一是对已填未建部分面积约14.32亩的土方进行清挖还湖。

  二是对清挖后的水面以及原有湖边塘周边环境进行生态及绿化整治改造。

  三是对已填已建部分采用异地还补措施整改,还补面积35亩,在麻雀湖边进行清挖还补。

  四是举一反三,对该项目周边排水排口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杜绝一切排污现象。加强对区域内湖泊水体的巡查力度,严惩非法填占湖泊水体的违法行为。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对已填未建部分(面积约14.32亩)清挖还湖。

  二是对该项目清挖后的水面以及原有湖边塘周边环境进行了生态及绿化整治。

  三是对已填已建部分采取异地还补湖面措施整改,在汤逊湖子湖麻雀湖边进行了清挖,还补水面面积约46亩(整改目标为35亩)。

  四是对项目周边排水排口进行清理排查,建立了水污染防治巡查机制,加强了对区域内湖泊水体的巡查,防止发生其它非法填占湖泊水体的违法行为。

  二、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污水混排导致沙河流经城区后水质由Ⅳ类恶化为劣Ⅴ类。

  (一)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实施沙河城区段截污工程。

  二是完善啤酒文化广场至三坝之间420米护堤工程。

  三是组织机械对护城河积水全部抽排到污水管网,连通至王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是联系专业公司转运并科学处置淤泥。

  五是对武装部段护城河设置安全防护网,北关街路段设置围挡,迅速启动护城河沿线临时截污工程。

  六是全面进行清淤疏浚,严格标准清理垃圾、杂物。

  七是全面启动污水管网建设。

  八是采取浮生水生物盘、曝气增氧等方式对沙河城区段水体进行生物治理。

  九是对沙河城区段、护城河、东西冷水沟两岸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十是对沙河城区段两岸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坚决予以关停。

  十一是加大对涉水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坚决予以关停。

  十二是投资10.69亿元,采取PPP模式,进行四水同治。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实施沙河城区段截污工程,建成污水管网1160米。

  二是完善沙河护堤工程,420米护岸完成合龙。

  三是抽排护城河现存水体,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处理。

  四是对护城河一医院(老院)北段河道进行全面清淤,科学处置污泥。

  五是对护城河一医院(老院)、人武部、北关片区沿线实施了临时截污。

  六是完成东、西冷水沟清淤、清表、清垃圾工作,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七是实施了东冷水沟截污工程,污水已截流。

  八是开展生物治理,已安装20台光伏储能曝气机和1000多平方米的生物浮岛。

  九是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十是开展养殖粪污污染治理,对沙河城区段3家存在污染隐患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检查,2家已经关闭,1家停养。

  十一是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

  十二是实施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城区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2019年12月现场验收采取水样检测,沙河二坝出枣阳城区水质为Ⅳ类,达到了阶段目标。下一步,襄阳市、枣阳市要妥善处理护城河清淤淤泥,加快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沙河西冷水沟截污工程和东冷水沟上游截污暗管建设;同时严格污染源管控,加强沙河日常垃圾清理,持续改善沙河水质及周边环境。

  三、湖北省天门市生活污水直排,导致天门河流经城区6公里河段后水质由Ⅲ类急剧下降至劣V类。

  (一)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天门河城区段截污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天门河支流清淤改造工程。

  二是天门河城区段重要支流大庙泓沟、九条河及小板河两岸水土保持,造林绿化。

  三是加快推进城区、天门高新园、岳口工业园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切实解决雨污混流问题。

  四是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及管网建设。开展天门河两岸居民生活污水收集,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

  五是岳口潭湖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设备安装及配套项目的建设施工;项目竣工验收,进行通水调试运行;完成操作培训,项目移交,申请环保验收。

  六是对天门河城区段上游及主要支流沿线的畜禽养殖场通过建设深度治理设施、异位发酵床、农牧结合等方式进行治理,对无法治理的部分养殖场予以取缔。

  七是开展天门河两岸禁养区“回头看”。通过自查、督查、暗访、曝光等形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八是加强养殖户与农牧结合工程、有机肥厂及种植户对接服务指导;引导双方签定对接协议,并切实履行双方职责,做到还田利用,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

  九是督促天门河及支流两侧重点工业企业将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天门高新园、岳口镇化工企业实行“一企一管”明管高架。

  十是加强化工企业环境管理。重点检查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测平台是否运行正常,严肃查处违法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等。

  十一是结合“四湖六河”改造工程,使“死水”变“活水”,按照《天门市水资源水生态补水调度方案》做到天门河及重要支流生态补水常态化。按照启闸常态化、闭闸特例化的原则,认真执行《天门市防洪闸非汛期调度方案》,切实保障天门河及重要支流生态补水常态化。

  十二是加强东、西湖日常管理。配备专职的水体保洁人员及清运车辆进行垃圾清理。

  十三是以天门河“清四乱”为主要内容,以污染防治十大攻坚战为切入点,以水质大幅度改善为目标,制定并执行《天门市2019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

  十四是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启动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二期建设、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率,彻底清运天门河上下游两岸垃圾。

  十五是科学布局水质监测点。对天门河及支流断面每月进行采样监测等。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实施天门河城区段截污整改工程。新建和改造截污管线,建设集并井,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集中进管,彻底解决直排问题。在先期已完成建设截污管道10公里和河道清淤39万立方米的基础上,实施两岸污水主管网和沿岸居民区连接管网改造。其中,北岸采取架空支架加管网方式,改造截污管网1.5公里、检查井38座;南岸采取实体护岸加管网方式,改造截污管网1公里。针对沿岸居民区连接主管网的生活污水管道破损、裸露等问题,采取分块建设集并井,生活污水先集并再连接主管网的方式进行整改和优化,共建设集并井184个,沿岸居民878户生活污水全部接入主管网。实施天门河支流截污工程。新建天门河支流谌桥河截污管道2.7公里、天门河支流杨林河截污管道2.6公里,同时实施岳口、高新园天门河支流截污工程29.33公里。实施天门河支流河道清淤工程。完成谌桥河、杨林河、杨家新沟、龙咀河、大庙泓沟、九条河6条河流清淤65公里。

  二是开展天门河重要支流大庙泓沟、九条河及小板河两岸造林绿化和水土保持,天门河主要支流完成造林绿化里程24830米,共栽植红叶石楠、垂柳、女贞等苗木15500株。

  三是开展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全市规划建设城区污水管网230公里,2018年之前建成153公里,2019年新建62公里。在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加大对城区老旧管网的疏通力度。共疏通各类排水管网173.43公里,清掏检查井2776座、雨水井2695座。

  四是对主要处理城市污水的黄金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出水水质标准由一级B提升到一级A,日处理能力由5万吨提升到8万吨,日进水量增加20000立方米,进水BOD浓度从明管高架建设、雨污分流整治开展前的平均值47.73mg/L上升到62.83mg/L。

  五是岳口潭湖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日处理1.25万吨,一级A标准)建成并投入运行。

  六是开展天门河流域养殖场改造、关停工作,天门河及天门河支流沿线范围内364家养殖场全部关停拆除。持续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全市共有规模畜禽养殖场560家,现已全部完成改造治理。全面推动中小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共关停拆除畜禽养殖场2519家、改造治理畜禽养殖场547家。

  七是按照天门市两河流域养殖污染整治相关要求,对无法治理的畜禽养殖268家养殖场全部关停、拆除或转产。每季度组织对已拆除的畜禽养殖场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所属乡镇沟通协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防止关停户补栏复养,巩固整治成果。

  八是建设农牧结合项目,全市已完成农牧结合项目17个,建设粪污收集池4.8万方,配套完善了田间管网;通过养殖户分户修建贮粪池,合作社定期统一收集发酵,处理好的粪水通过管网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资源化利用。建设生物有机肥厂。目前所有生物有机肥厂已建设完成,年生产能力总共可达10万吨。积极引导养殖户与种植户签定对接协议,就近还田利用。全市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6.2%。

  九是实施天门高新园、岳口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明管高架工程,22家企业工业废水通过明管高架接入市政监测房集水槽,对原排污口全部封堵,有效遏制了企业偷排、雨污混排的现象。

  十是2019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430人次,现场检查各类污染源647家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4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2份,罚款金额741.61万元。依法查处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等重大案件8起,其中按日计罚案件1起,查封扣押案件2件,限产、停产案件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

  十一是实施天门河生态补水,5月份开始严格落实生态补水机制,保证生态基流不低于10m3/s,有效地改善了天门河下游的水质和生态环境。

  十二是制定了天门市加强东西湖日常管理整改方案,安排专职水草打捞人员9名,打捞船只6艘,转运车辆5台,对东西湖水域开展常态化保洁,全年累计打捞水体垃圾(含水草)共计150余吨。严厉打击禁钓区钓鱼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电打鱼”危害生态的违法行为。设置生态浮岛1200㎡,利用植物根系吸收水中富营养化物质,保持水体生态平衡,改善湖泊水环境。

  十三是压实河湖长制工作,逐步从“有名”向“有实”转变。2019年以来,市镇两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482次,累计解决问题1000多件,下发督办函件50件,468名河湖保洁员定期开展常态化保洁。

  十四是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对天门河干流、支流水体垃圾和沿岸镇村“固废”全面清查,552处生活垃圾点位已全部整治到位。对天门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坡岸生活垃圾开展常态化保洁,建立了每月巡查通报机制。

  十五是科学布局水质监测点。每周对7个地表水质监测断面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流域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及时排查水环境风险隐患。2019年10月份以来,天门河出城区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四、湖北省武汉市潘迎春养殖场无任何治理设施,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一)整改措施

  一是实施紧急退养。

  二是存栏种猪、肉猪、仔猪全部淘汰出售。

  三是拆除相关养殖设备,实现去功能化,确保不再进行畜禽养殖。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实施了紧急退养,对存栏285头猪全部出售并拆除了养殖设施。

  二是已拆除养殖栏舍,实现去功能化。

  三是对场内粪污垃圾及场外沼液存储池进行了清理。

  五、湖北省咸宁市每天约1.1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淦河。

  (一)整改措施

  一是加快排污口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淦河沿线16个排污口整改。

  二是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工程项目,2019年5月底前完成5条黑臭水体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建成截污管网15.29公里。

  三是加快污水提升泵站投入使用。加快建设验收5条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中的5座污水提升泵站,并于2019年8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四是加强污水处理企业监管。加强对城区温泉、永安2座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监管,充分发挥2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后对水污染治理的环保效益,确保城区污水全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已完成淦河沿线16个排污口整改。

  二是已完成滨湖港、北洪港、浮山河、大屋肖河、杨下河等5条黑臭水体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建成截污管网15.785公里。

  三是滨湖港、北洪港、杨下河各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大屋肖河新建2座污水提升泵站,均已完成建设验收,并投入使用。

  四是咸宁市城区温泉、永安污水处理厂2018年完成扩建和提标升级改造后,总处理能力由过去的9万吨/日增加到12万吨/日。2座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较改造前共增加了约2.6万吨,并实现达标排放。

  六、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豹子山街每天数千吨生活污水直排黄家湖湖边塘。

  (一)整改措施

  一是对已挖破的污水支管收集管道增加临时抽排水泵,从源头拦截污水。下游雨水临时排口的抽水泵加长抽水管,直接将混流的雨污水抽入黄家湖大道西侧的污水管道中,输送到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是快速制定施工进度,增加人力、材料、机械的投入力度,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完成雨水及污水的排放管道系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是举一反三,对该处的路边塘及周边水体的综合环境进行整治和提升。对周边排水排口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增加巡查力度,杜绝一切排污现象。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将污水接入西侧现状污水干管,污水入塘问题已消除。建立了水污染防治巡查机制,开展了巡查工作。

  二是建设完成“江夏区黄家湖大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恢复豹子山街至黄家湖大道雨水及污水的排放管道系统,污水最终进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

  三是对湖边塘及周边水体的综合环境进行整治和提升。对周边排水排口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加大了巡查力度,严格防范污水入湖。

  七、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金色年华生态养生谷项目2017年以来侵占蜜泉湖湖泊保护区水域100余亩。

  (一)整改措施

  一是立案查处。县水务局对武汉金色年华生态养生发展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

  二是生态修复。加快编制并实施100余亩鱼池生态修复规划。

  三是沿岸整治。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对100余亩鱼池按退垸还湖方案实施水系连通和垂钓临时设施整治,并组织竣工验收销号。完成对未批先建的违规建设项目拆除设施的后期清理工作,防止已拆除设施侵占湖面、污染环境。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对武汉金色年华养生发展有限公司涉湖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金5万元。

  二是恢复被侵占的蜜泉湖湖泊保护区100余亩水面。对被侵占水面的三条临时垂钓平台面板、水下钢架进行了拆除。同时对其进行了生态恢复。

  三是实施了100余亩水面与蜜泉湖的水系连通工程。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7日,共7天)向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钟  赞  027—87161376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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