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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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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将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心理危机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据了解,我省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即:第一级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第二级为集中隔离或救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第三级为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第四级为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方案要求,重点做好第一级人群的心理援助工作,主动提供有效的心理援助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关注第二级人群的心理健康,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充分发挥“健康湖北”、“12320”、心理援助公益热线和多种线上通信手段的作用,统筹组织心理工作者轮值,及时为各类人群提供实时心理支持和心理援助服务;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及时获取精神科药物,及时识别高危患者,避免极端案(事)件发生。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市州指挥部分级负责,组建各地心理救援专家组、心理救援医疗队,开通各市州心理援助热线,由各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志愿者,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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