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 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湖北省委 省政府印发

  《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日前,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主要内容如下。

  目 录

  引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第二节 振兴基础

  第三节 机遇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第二节 引导农村“三生”协调发展

  第三节 推动“三区”差异发展

  第四节 科学规划“四类”村庄

  第四章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第一节 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节 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

  第三节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信息支撑

  第四节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第五章 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第一节 推进湖北“六谷”建设

  第二节 做大做强“荆楚农优品”

  第三节 壮大农产品“十大千(百)亿产业链”

  第四节 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载体

  第六章 建设荆楚“四宜”美丽乡村

  第一节 加强“三江四山千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第二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三节 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四节 完善乡村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第七章 推动城乡“四网”互联互通

  第一节 构筑乡村通达路网

  第二节 完善乡村循环水网

  第三节 优化乡村清洁能源网

  第四节 建设乡村智能互联网

  第八章 繁荣发展荆楚乡村特色文化

  第一节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节 保护传承荆楚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节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九章 创新“三治联动”乡村治理体系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第二节 加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第三节 夯实基层政权

  第十章 持续增进农民福祉

  第一节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 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节 提升农民就业质量

  第四节 构建城乡融合的新型城乡关系

  第十一章 大力推进“三乡”工程

  第一节 纵深推进“三乡”工程

  第二节 强化“三乡”工程支持措施

  第三节 建立健全“双创”体系

  第十二章 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第一节 强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二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第三节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第四节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五节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第六节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注重规划引领

  第三节 坚持科学推进

  第四节 强化法治保障

  第五节 抓好评估考核

  第六节 营造良好氛围

  引 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规划引领,描绘战略蓝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精神,特编制《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本规划是全省各地各部门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指南。

  

责任编辑:姚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