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

  12月2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至11日在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武汉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决定将上述议案草案、报批法规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和工作日程草案,决定将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一要点两计划”(讨论稿),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情况报告,决定将该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还决定,将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要点分别印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刘晓鸣、胡志强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主任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有关情况通报精神,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各专(工)委分党组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通报,要求常委会各级党组、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找准人大工作着力点,认真履职发挥作用;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底线,加强整改。

责任编辑: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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