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主任会议

  11月1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日程(修改稿)。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将该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决定将《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等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王建鸣、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王亚平,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主任会议前,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通报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人事安排事项。

  党组会议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守规矩贯彻到人大各项业务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

  党组会议强调,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当前的大事要事。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服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职责。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完成好省委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王馨、朱博)

  

责任编辑: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