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去年发放高龄津贴8.38亿元 129万余名高龄老人获益

  4月20日,从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获悉,湖北去年发放高龄津贴8.38亿元,惠及全省129.05万名高龄老人。

  省老龄办主任尹本武介绍,截至2017年底,我省已实现高龄津贴全覆盖。其中有78个县市区(约占76%)80至8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鄂州市积极向武汉市看齐,全市80至89岁高龄津贴标准从50元提高到100元;十堰市高龄津贴提标力度大、范围广;神农架林区率先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75周岁以上老年人。

  据悉,全省市州一级100%、县市区一级约70%落实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优待政策,每年各级财政给予经济补偿金额共计3.63亿元以上。全省门票半价或全免费景区景点356个、纪念馆253个、宗教活动场所1766个,体育场(馆)164个,电影院574个。武汉市部分景区、场馆门票已向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全免。武汉等地坚持每年为65岁以上老人免费进行一次体检。

  全省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19年将实现全覆盖。孝感市为全市43万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大悟县政府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险。此外,黄石拨款36万元为城区1.8万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7年已理赔近百万元。(杨康、汪金林)

责任编辑:姚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