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集中宣判7起案件

  2月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3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全省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惩高压态势。近五年来,湖北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重刑率达45.09%,超出全省刑事罪犯平均重刑率36.54个百分点。

  1月以来,全省法院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部署,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月8日,全省法院集中宣判了7件黑恶势力犯罪及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案件,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46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5件20人,形成了打击声势和高压震慑。

  在公布的3起案件中,以郭华为首的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柯贤美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起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人民法院对郭华、柯贤美数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二十二年、十六年有期徒刑;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决定执行或判处一年到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胡德平等恶势力团伙因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等行为,主犯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到四年不等有期徒刑。(杨康、梁学东)

责任编辑: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