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现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12月21日,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武汉召开。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副省长郭生练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督导检查组认为,湖北省县市区域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12月16日至2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湖北省此次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今年申报的10个县和重新申报的2个县,同时在前四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其他100个县中,抽取17个县进行了复查。

  郭生练表示,我省义务教育县域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认定,是继2007年全省实现“双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后教育发展的又一成就,标志着我省义务教育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督导检查组实事求是指出了我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十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省教育工作是一次难得的指导和鞭策。湖北将积极落实整改督导反馈意见,并以此次督导评估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大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湖北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方琳、梁炜)

责任编辑:李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