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

  10月23日,记者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湖北省向各地相关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武汉戏曲“大码头”正呼之欲出。

  《意见》明确了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的总体目标,即:巩固我省京剧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提升我省地方戏曲影响力,至2020年,争取把武汉建成全国戏曲演出交流中心、青年京剧人才培养基地、戏曲传承发展研究中心和戏曲“像音像”工程基地,形成区域性戏曲文化中心,为全国戏曲繁荣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意见》提出8项主要任务,多措并举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其主要内容有——

  加强重点戏曲院团建设:重点加强省京剧院建设,发挥其龙头作用;支持重点戏曲院团做大做强;新建并改造部分剧场。

  加强戏曲精品剧目创作: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计划、戏曲剧本孵化计划;办好潜江剧本创作交易会;加强戏曲艺术评论。

  加强戏曲人才队伍建设:与高校合作培养戏曲表演及编剧、导演、作曲等创作人才;实施“戏曲名家传艺计划”;引进优秀戏曲主创人才。

  加强戏曲演出交流:积极承办全国性戏曲活动;成立中部地区戏曲演出联盟;争取挂牌“全国戏曲演出中心”。

  加强戏曲传承保护研究:编辑戏曲“大码头”丛书;拍摄文献片;加强戏曲“非遗”项目的研究和保护。

  培育戏曲消费群体和演出市场:引导戏曲文化消费;广泛开展戏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及各类戏曲惠民演出活动;搭建戏曲演艺资源交易平台。

  培育壮大戏曲群众组织:支持全省中小学建立多种形式的戏曲兴趣小组;定期开展高校戏曲展演交流;开展百佳戏曲群众组织创建活动。

  加强戏曲宣传推广: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宣传戏曲活动、普及戏曲知识;开发戏曲文创产品和衍生产品,扩大戏曲传播推广渠道。 (别鸣、张龙)

责任编辑:蔡佳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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