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我省出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六大重点任务促崛起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六大重点任务,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步伐,开创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新局面。

  国务院2006出台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明确中部定位为“三基地一枢纽”(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而2016出台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则将中部定位为“一中心四区”(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全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方位开放重要支撑区),中部在全国经济版图中的地位更加重要。

  新的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我省实施方案提出了六大重点任务:加快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加快全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建设,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加快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建设,着力打造全国农业发展新标杆;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着力建成全国绿色发展新范本;加快全方位开放重要支撑区建设,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加快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着力营造湖北率先崛起新环境。

  “新时期湖北实施中部崛起战略要再认识、再定位、再行动。”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海军说,结合“一中心四区”的战略定位,我们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国家使命,强化湖北责任、体现湖北担当、讲好湖北故事。(廖志慧、杨威)

  

责任编辑: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