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9市(县)1集体荣获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

  湖北省9市(县)1集体荣获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

  获奖数全国第一 武汉宜昌应城实现蝉联

  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湖北省有9个市(县)、1个集体荣获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获奖数量居全国第一。

  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曾欣,以及我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受表彰代表赴京参加表彰大会。“长安杯”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连续三次以上荣获全国综治优秀市(地、州、盟)、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和全国综治先进集体的地方才能获此殊荣,集中反映一个城市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综合水平。

  表彰会上,中央综治委共授予全国112个地方(集体)“长安杯”,其中我省有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应城市、沙洋县、嘉鱼县、恩施市、罗田县及黄石市西塞山区综治委获奖,数量位列全国第一。武汉市、宜昌市和应城市继2013年捧得“长安杯”后,本次实现蝉联。

  此外,我省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被授予“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称号,应城市、沙洋县、嘉鱼县、恩施市、罗田县被授予“2013-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称号,十堰市综治办、黄石市西塞山区综治委、广水市综治委、潜江市维稳办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应城市委书记肖红梅,宜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向丽,潜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熊万堂等26名获得上述荣誉称号地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主管领导干部受到嘉奖。安陆市综治办主任周耀龙,钟祥市胡集镇综治办副主任雷光付,英山县温泉镇百丈河村党支部书记、综治中心主任王金初,洪湖市维稳办主任胡兴才等4人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张进、李彤)

责任编辑: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