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由地税征收 惠及湖北4500多万缴费人

  9月1日,全省第一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单在鄂州市地税局协作征收银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新庙支行成功开出,这标志着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正式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是省委省政府落实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重大决策部署,惠及我省4500多万缴费人。

  城乡居民医保,是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形成统一的医疗保险。过去,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由人社部门经办、地税部门征收,新农合由卫生计生部门经办、财政部门征收。省地税局社保规费管理处人士介绍,此举也是营改增后整合充实地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的制度考量。

  同日,省地税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系统在鄂州试点上线。鄂城区新庙镇文塘小学校长吴鹏为本校15名学生集体缴费后高兴地说:“现在缴费方便多了,以后随时可通过网上缴费,数据查询也很方便。”该征收系统未来在全省推广应用后,可实现数据资源在多部门的信息共享,不再让缴费人多头跑;还可实现多元化缴费,城乡居民个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缴费、手机APP缴费、银行柜台缴费、自助办税终端缴费等多种方式,足不出户便可缴费。

  自2001年7月地税系统承担全省社保费征收工作以来,社保费收入年年大幅稳定增长,去年征收入库社保费1154.09亿元,在全国已实行税务征收的22个省市区中位居第四、中部第一。(张茜、戴劲松、徐卫兴)

责任编辑: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