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对全省湿地进行全面保护 3年要新增湿地1.33万公顷

  我省将对全省湿地进行全面保护,确保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144.5万公顷,全省水鸟种类不低于112种。昨悉,省政府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我省提出目标,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144.5万公顷,自然湿地不低于76.4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以上;积极开展退垸(耕、渔)还湿,新增湿地1.33万公顷;全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55%,全省水鸟种类不低于112种。

  为此,我省将建立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全省湿地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同时,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湿地保护考核评价制度。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目标管控,公布湿地红线管控名录,推动勘界落地,接受社会监督。

  我省还将对近年来湿地侵占用情况进行排查,大力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陈凌墨)

责任编辑:华纯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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