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尽快推进河长制在鄂落地生根

  5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和省环保厅通报了我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形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下步工作安排。

  省水利厅通报,到2017年底,我省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到2020年,水功能区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长江和汉江水质优良比例都要有显著提高,达到“水清、水动、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明确了河湖长制的九大基本任务,实行党政主导,党政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纳入省委、省政府对省直部门和各地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5月1日前,17个市级实施方案已全部印发;117个县级实施方案,已出台35个,正在报批的30个;1294个乡级实施方案,已出台43个;全省有望到10月底基本建立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下步,省水利厅将督促指导县乡两级尽快出台实施方案,督促尽快明确各级河湖长,分别对四级河湖长进行公告、公示;开展河湖长巡河,协调召开河湖长制省级联席会议,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能力建设,分层级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河湖长制宣传,推进河长制尽快在湖北落地生根。

  省环保厅通报,他们按照“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基本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推进综合治理,坚持铁腕治污,强力推进落实河湖长制。下步将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目标年度考核和长江流域跨界断面的水质目标考核,以环保督察推动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以系统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以环境执法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以制度改革建立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黄中朝、熊渤、胡顺华)

责任编辑:韩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