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严明五一端午期间“八个严禁” 确保廉洁过节

  省纪委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

  做到“八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五一、端午临近,又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节点。日前,省纪委发出通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要求严格落实“八个严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纪党规教育。对党员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置。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寸不让,动辄则咎,始终保持不正之风露头便打的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纪检部门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省纪委监察厅受理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27-12388 网站一键通:http://www.hbjwjc.gov.cn 手机客户端:湖北省纪委网站APP。(杨宏斌、邱畅)

责任编辑: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