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湖北省出台实施意见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17年2月16日,省政府公布《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农业休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00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万元以上。

  《意见》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多途径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我省将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强化金融惠农服务、加强人才和科技支撑、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服务体系;落实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开展试点示范,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黄璐、田茂才)

责任编辑:李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