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头宴”成为“放心宴” 湖北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观察

  随着农村集体聚餐的社会化、商业化发展,其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越来越受到关注。

  当前农村聚餐存在哪些风险点?如何找准监管的“七寸”?如何让“村头宴”成为“放心宴”?近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流动餐桌的隐忧

  过去,“村头宴”隐患重重。“肉是不是来自于病死动物?调味料是否安全?锅碗瓢盆是否干净卫生?在村里吃宴席,难免会产生一些疑问。”松滋市纸厂河镇40岁的陈斌说。“导致聚餐出现风险的因素太多了。有的黑心厨师为了降低成本,买进劣质食材、调味料等。此外,加工过程中,操作卫生、食材存储等,也极易出现问题。”松滋市从业十多年的流动厨师陈会能坦言。“流动性过强,难以实施监管。”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王素青说。据她介绍,由于缺乏食品储藏柜,食材存放无法有效防蝇、防鼠、防尘;有些聚餐厨房加工环境恶劣,甚至可能会靠近厕所、猪圈等污染源;另外不少流动厨师没有办健康证;有些聚餐的加工食材来源渠道不明,更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缺失引发的“综合征”

  “农村聚餐隐患重重,主要是缺乏法律依据,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引发的‘综合征’。”松滋市食药监局食品消费监管科科长段炼说。

  段炼具有多年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经历,他认为农村聚餐监管缺乏法规依据。据介绍,目前《食品安全法》及配套的相关法规、规章对农村集体聚餐没有专门的规定,对承办者和举办者也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各地只能分头探索监管办法,而无统一的监管路径。“一旦出现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件,也难以有效追责。”松滋市新江口镇食药监管所某监管人员表示。

  襄阳市某餐饮从业者认为,过去只要掌握一定厨艺的普通村民均可从事该行业,门槛较低。而从事该行业的人员不需要专业培训,不需要办理任何证件就能上岗。“众多厨师班子随意发展,缺乏约束,就让农村聚餐的这池水‘越搅越浑’。”

  打造乡村聚餐食品安全栅栏

  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隐患日渐突出,我省正针对农村聚餐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今年1月底,省食安办发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有关人员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集体聚餐信息申报制度,督促餐饮服务人员严格落实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等食品安全各项规定,并定期组织加工制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各地也正在积极进行相关探索。

  松滋市从责任着手,确保食品安全落到实处。近两年来,松滋开始全面推行农村聚餐厨师备案制,乡村厨师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后,才能获得流动厨师证并正式上岗,厨师和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目前,松滋已有70%以上的流动厨师在当地监管部门登记,50%以上的农村宴席进行了备案。

  利川实行责任公示制度,制定农村集体聚餐公示牌,在宴席当天公示,接受用餐人员和社会监督。

  秭归为调动申报人和信息员的备案积极性,对农村聚餐实行“按件计酬”的有偿申报制度。全县每年对流动厨师班经营情况实行“一年一评”,根据流动厨师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评级。“我省食药监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消除其风险点,为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打造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栅栏。”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陈屿 张松华)

责任编辑:华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