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复函要求武汉加快建成国家中心城市

  1月2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复函》,明确要求武汉以全国经济中心、高水平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等四大功能为支撑,加快建成国家中心城市。

  复函认为,武汉作为我国中部和长江中游地区唯一人口超千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元的城市,区位优势突出,科教人才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具备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基础条件。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有利于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激发改革创新动力、推动中西部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构筑内陆开放平台,纵深拓展国家开放总体格局。

  同步公布的指导意见,为武汉勾勒“路线图”:立足中游、引领中部、服务全国、链接全球,全面提升现代制造基地、服务高地、创新源地、开放平台功能,强化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支撑和承启作用,拓展沿江发展新空间,挺起长江经济带脊梁,加快建成以全国经济中心、高水平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四大功能为支撑的国家中心城市。

  根据指导意见,武汉将着力增强辐射中部的现代服务功能,打造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构筑面向全球的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国际知名的美丽宜居城市,全面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国家中心城市,是指居于国家战略要津、肩负国家使命、引领区域发展、参与国际竞争、代表国家形象的现代化大都市。2011年,武汉提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奋斗目标。去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改委发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首次明确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将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改革试点等方面,给予武汉适当倾斜。(谢慧敏)

责任编辑:华纯皓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