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九成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

  23日,湖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检查会议在汉举行,教育部相关领导宣布,湖北已有91%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

  据介绍,18日至2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今年申报的1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检查组分成4个小组,深入118所学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最终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定达标通过,得分在97.4至98分之间。至此,我省112个县市区中已有102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建设小康、精准脱贫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根据督导反馈意见,结合本地实际,下大力气解决好“大班额”、教师结构性缺编等问题,确保2017年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

  据悉,尚未接受检查的10个县市区,绝大多数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或民族地区。省政府将加大政策和经费倾斜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 (龚雪、梁炜)

责任编辑: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