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12月1日施行 严控会销及食品入网

  11月30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7项具体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通过会议互动、科普讲座等方式现场销售产品是近年来在保健品行业盛行的经营模式。部分企业借此模式实施不规范经营,虚假宣传也使得许多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成为受害者。今后,再也不能随便找个地方开个会或举办个讲座,就可以在现场卖保健食品了。

  《条例》规定: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保健食品会销不得作夸大功能、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对在经营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最高20倍货值金额罚款的严厉处罚。

  生活中,网上购买食品、网上订餐送餐已经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如何加强监管,保证网络食品的安全?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该条例从“入网实名”等方面入手,作了详细规定。入网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取得许可证,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以利于消费者进行监督。

  针对食品交易网站,该条例也规定,网站方要让入网商户实名登记,并审查其许可证等材料,并建立档案。而且,网站方还要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可罚3万元。(黄啸)

 

责任编辑:黄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