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不如实报告家庭财产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欺骗组织自尝苦果

  一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如实填报家庭财产,组织上函询时仍未如实回答。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8日晚,省纪委官网发布“每周一案 哪些红线不能踩?”第43期。本期讲述,今年1月,鄂东某县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某某在填报时,对其妻叶某名下的一套12平方米商铺未予填报。5月,市纪委根据群众反映对刘某某进行函询,要求其对瞒报房产等问题进行说明。刘某某在对市纪委的回复中,否认瞒报事实,依然没有向组织如实说明该商铺的有关情况。6月,刘某某之妻名下置有商铺一事被查实。

  刘某某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每周一案 哪些红线不能踩?”剖析此案时指出,刘某某不珍惜组织给的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组织,在不忠诚不老实的路上越滑越远,因小失大,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其咎由自取。广大党员干部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始终牢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出了问题第一时间向组织说明情况,将小毛病遏制在萌芽状态,从而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杨宏斌、王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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