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 急事急办——解读灾后恢复重建“绿色通道”

  今年入梅以来,我省连续遭遇强降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洪涝灾情。

  洪灾过后,要确保年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基本完成。这是一场不亚于直接对抗洪水的攻坚战。为打赢这场攻坚战,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了《关于建立绿色通道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吹响了恢复重建的“冲锋号”。

  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

  面对出行受阻的灾区,面对无家可归的群众,恢复重建,“快”字当头。“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明确而具体。

  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对因灾局部损毁而迫切需要实施恢复抢通的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项目,农村公路上的桥梁、隧道应急恢复项目,以及如不及时采取措施短期内很可能发生灾害的应急避险水利工程项目,不再审批。

  下放一批审批权限。对省政府已确定恢复重建的泵站、水库、堤防等大中型水利项目,由省发改委审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委托市级发改或水利部门审批。对不需要设计的小型应急水利工程或按照原设计标准恢复重建的水利工程,只审批投资概算,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委托县级发改部门审批,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委托市级发改部门审批。

  减少前置审批事项。除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重特大项目环评等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余前置审批事项由“核准审批前必须完成”调整为“开工建设前完成”。

  简化审批流程。对选址基本不变和建设规模、内容变化不大的政府投资恢复重建项目,发改部门原则上只审批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规划部门不再重新办理项目选址,环保部门对一般项目不再进行环评审批。

  缩短时限要求,提高审批效率

  加快恢复重建,必须与时间赛跑。“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3个工作日内办结批复可研报告。”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要执行更加严格的限时办结制。

  在报建施工阶段,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各地、各部门应即到即办,平行办理、并联审批;确需提供前置要件的,经部门协商一致或项目单位承诺后,可先行批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当日办结。

  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3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用地预审意见,3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省政府审批用地的,省国土资源厅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对需国务院审批用地的,4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报省政府。

  “五早”推进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质量

  “早谋划,早审批,早开工,早建设,早发挥效益。”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按照“五早”的原则,根据《湖北省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过程管理。

  加快项目储备。各地、各部门要抓紧策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省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对口部委汇报衔接,争取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支持,提前做好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的对接。各地政府要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

  加快资金拨付。省财政厅抓紧拨付资金,各地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资金下达到位,“好钢用在刀刃上”。

  简化招标程序。对受损的学校、医疗卫生设施、交通主干道、通村公路、桥梁、水利设施以及其他应急度汛项目,如不及时维修改造将对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不进行招标。

  如何防止“萝卜快了不洗泥”?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程质量。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资金使用。各级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将切实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执纪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迅速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打通灾后重建“绿色通道”,一场简政放权的特殊战役,将以最简的流程、最高的效率、最优的服务,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保障。(甘勇)

责任编辑:黄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