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5月24日至26日召开

  4月2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四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决定于5月24日至26日在武昌召开。

  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国资委《关于<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了建议增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为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报告;审议了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代拟稿)。同意将以上审议意见和报告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

  会议还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会议要求将以上两个方案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施行。

  李春明在讲话中要求,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题多、任务重,省人大各有关方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他强调,中央和省委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经作出部署,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机关各部门的党员干部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抓一促"活动和自身开展的"能力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知促行,不断提升人大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和思想水平,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翟兴波、朱博、周佳静)

责任编辑:李希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