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金融工作重点明确八大任务 包括设立产业基金等

  根据省政府7月29日发布的《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提出的8项任务,我省明确了今年金融工作重点,包括设立产业基金、申报民营银行等。
  金改方案提出了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等8大任务,其中创新亮点纷呈:探索通过一区多园方式,与武汉城市圈内各高新区深度合作;允许东湖高新区内的科技型企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条件成熟后可向武汉城市圈推广;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鼓励成立科技型民营银行和科技保险公司;推动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等。
  省政府金融办表示,依据8项任务,我省将尽快研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并认真组织实施。
  为落实金改方案,我省今年将成立总规模2000亿元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其中省级财政出资400亿元,向金融机构、大型国企、知名投资机构等定向募资1600亿元。
  上半年,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湖北金融租赁公司和省交投财务公司相继成立。下半年,我省将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还将建立省级再担保平台;出台促进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高校设立长江金融研究院;拟定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林建伟、徐冰)

责任编辑:李希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