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专题讲座 李鸿忠主持

  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专题讲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讲座,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应邀作了题为《新〈环境保护法〉修订进展和土壤立法展望》的报告。

  别涛曾参与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主要环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起草,具有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在报告中,从环境形势与环境法治、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进展、环境问题的区域性和地方立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展望等四个方面,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深入阐述。

  李鸿忠主持时说,别涛同志为我们作了一场生动精彩、立意深远、思想深刻的报告,听后使人深受启发。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是最宝贵的财富。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湖泊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这次,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探索经验,意义十分重大。省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履行职责,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做好该条例草案的审议和修改工作,为解决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立良法、立严法、立好法。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各级环保执法部门要真抓严管,以空前的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执法,将国家及我省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打击惩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提升执法公信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我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出席报告会。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学习。 (张进)

责任编辑: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