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4月至9月将启动企业负担监督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4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此次执法检查采取统一安排,上下联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先自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9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后,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检查主要内容为:1、各地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条例的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2、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向企业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企业集资的清理整顿情况;3、涉企收费标准和涉企收费信息公开情况;4、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对企业检查制度,防止和纠正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情况;5、规范垄断行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服务情况;6、各级政府建立完善企业负担监督举报、投诉制度及查处情况;7、对条例实施情况评价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为方便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将在4月初至6月底设立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对违反条例规定、对企业乱收费等行为及现象的举报。工作时间 电 话 :027—87237581、87237582、87232253,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电话:027—87237547。 (翟兴波、祝正忠)

责任编辑: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