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惠玲调研黄石荆州时要求把《湖泊保护条例》落到实处

  8月18日至20日,副省长梁惠玲赴黄石、荆州调研湖泊保护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湖泊保护,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真正把《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落到实处。

  梁惠玲指出,湖泊是湖北的优势战略资源,要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做到自觉服从湖泊自然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要突出源头治污、流域治理、标本兼治,下决心打好治理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居民生活污染排放攻坚战,坚决遏止湖泊面积萎缩、富营养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趋势。要把山水林田湖当作一个生命共同体,加快水源涵养林、环湖生态防护林、底栖生物移植和滤食鱼类放养等工程建设,实施水域生态系统修复,全面改善湖泊生态。

  她强调,要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者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形成依法监管、联动共治、齐抓共管的湖泊保护格局。(孟静)

责任编辑:华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