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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进一步密切加强党群群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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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委,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省委同意《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

  2013年12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体现省委带头的要求,现就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定如下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

  省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要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每年至少进行1次3天左右的蹲点调研、撰写1篇调研报告。提倡写短而精的调研报告,力求做到观点鲜明、文风朴实。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深入了解真实情况,通过“解剖麻雀”探索发展规律,以更好地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统筹安排调研活动,省委常委与其他省级领导不集中或轮番到同一个市、一条线路、一个点去调研。省委常委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改进方法,提高质量,注重实效。

  二、基层联系点制度

  每个省委常委联系一个县(市)、一个基层单位,县(市)联系点尽量选择在贫困地区。省委常委及其他省级领导的联系点,要统筹安排,可与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扶贫联系点、党建联系点等各类联系点结合起来,不与市州负责同志的联系点交叉,3年一轮换。省委常委每年深入县(市)联系点不少于2次,主要帮助当地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推动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基层单位联系点主要选择在村、社区、企业或高校,每年到基层单位联系点不少于1次,坚持吃住在基层,不搞层层陪同,主要是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主要问题,做好思想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省委常委每年至少安排接待群众来访1次。接访方式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待时间、地点和方式,方便群众参与。纳入省委常委接访的事项,要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调处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接访要建立工作台账,以便于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群众,切实做到接访必办、办结必复。省委常委要定期走访群众,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协调利益纠纷、化解各类矛盾。在做好接访工作的同时,要及时阅批群众来信。

  四、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制度

  省委常委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听取各个层面干部群众的意见,真听意见、听真意见。省委常委会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决定前,省委常委要通过调研、察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省委常委在定期下基层、送温暖工作中,要注重听取农村、企业和城镇社区困难群体在日常生产生活、看病就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的意见,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与群众交心谈心制度

  省委常委要在日常工作及到基层调研时,与干部群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方面的所思、所忧、所盼、所需,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激化。有组织的谈心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在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中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每年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开展谈心交心活动1至2次。

  建立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机制。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汇报,并将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事项交办、移送、督办制度,省委常委在直接联系群众中,了解到的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或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事项,要建立工作台账,交办或移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及时解决。

  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参照本制度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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