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抗旱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湖北省拟实行历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9月23日,《湖北省抗旱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近几年,我省连续发生旱灾并呈持续时间长、危害范围广、灾害损失大的态势。针对这种状况,《条例草案》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抗旱与节水相结合、优化水资源配置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的导向,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年度水量分配方案;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易旱区须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和面积,渔业及畜禽养殖种类和规模;将用水大户、典型用水户、居民生活典型用水户等纳入“用水效率重点监控名录”,对其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发生严重干旱或特大干旱时,压减生产供水指标,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或暂停高耗水行业用水,还可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等。(杨宏斌、王艺园、成文心)

责任编辑:朱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