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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2007年十件实事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200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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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照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狠抓省政府十件实事的落实。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加大了督办检查力度。整体看,一季度省政府十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但有个别工作项目进展缓慢,少数工作项目资金尚未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帮助10万名“4050”城镇下岗失业等人员实现再就业。


  元至2月,全省组织了以帮扶“4050”人员为主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为4.5万名困难人员每人制定了一份援助计划书,共有2.5万名城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省劳动保障厅制发了《关于建立湖北省“双十万”困难人员就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摸清底数,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对独立工矿区拟定了援助政策和实施方案,加大了援助工作力度。一季度,全省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640万元,其中为1.8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623.8万元;有1.1万人介绍成功,发放职介补贴230.6万元;为6000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409.1万元;为8000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72万元。


  二、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110万人全面过渡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解决贫困地区1万户、4万人扶贫搬迁的建房问题。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对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实行补助,对1万户农村特困户的危房改造进行补助。


  1、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工作。3月中旬,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迅速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实施的原则、方法和步骤,要求全省各地组建工作专班,6月份完成农村特困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工作,7月份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2、贫困地区扶贫搬迁建房工作。元月份,省扶贫办、发改委已将今年扶贫搬迁计划分解下达到29个扶贫工作重点县,要求各地按照目标任务迅速开展工作。


  3、住房保障制度建设。3月份,省建设厅起草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召开了部分城市房管局局长座谈会,了解了各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情况,4月中旬,组织宜昌、荆州等城市的分管市长、房管局局长交流了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经验。


  4、农村特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省民政厅确定今年对武汉市江夏区、大冶市等22个县(市区)和省直管市的8个乡镇的1万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给予重点扶持。目前,省厅已对今年的补助指标进行了测算,初步拟定了补助分配指标计划,4月中下旬分配到重点扶持单位。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覆盖面达到80%,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解决全省特困国有企业和已改制关闭破产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建立140万城镇低保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支持各市州办好1所“惠民医院”,支持38个城区加快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资助建设3400个村卫生室。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工作。2007年我省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县(市区)将达到82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0.4%,覆盖农业人口数3904万人,参合农民3178万人,参合率达到81.37%。同时,有7个市辖区将自筹资金开展新农合工作,使我省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总数已达89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7%,覆盖农业人口达到98%以上。2007年新增的41个县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报销工作。1~2月,82个县(市区)共为130.08万参合农民补助医药费用11535万元,其中住院费用补助率为31.4%。


  2、特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国资委、财政厅对已参加医疗保险但欠费的20家省属国有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各地已将当地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按实名制建立了个人原始档案,并按当地参保办法建立了医保台帐。


  3、建立城镇低保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省劳动保障厅代省政府草拟了《关于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并进行了资金测算,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市、州、县劳动保障部门的意见,进行了实地调研,会同省卫生厅召集部分卫生部门和惠民医院进行了研究,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


  4、“惠民医院”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已有武汉、黄石、鄂州、孝感、襄樊、荆门、宜昌、随州、仙桃、天门、潜江等11个市和应城、老河口两个县级市建立了惠民医院。黄冈、十堰两市的惠民医院有望近期挂牌运行。1~3月,全省已挂牌运行的13家惠民医院,地方政府共补助资金1231.84万元,门诊人数441132人,平均门诊人次费用为26.51元/人,住院人数668人,平均住院费用为848.36元/人。


  5、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省有12个市和14个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1035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851家。各地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制定了相关经费补贴标准和办法,部分市将补贴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


  6、农村村级卫生室建设。年初,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将3400个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编写了《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和《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正在草拟《关于下达全省村卫生室建设计划和上报2007年建设计划的通知》,以期尽快启动今年的村卫生室建设。


  四、资助1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为高校15万名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1、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目前,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并将于近期颁布实施。基本思路是: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户籍在农村(包括县镇和县级市)的所有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等职业学校等。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西部地区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6:4。西部地区含我省28个国家级贫困县。


  2、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为确保助学贷款发放到位,省教育厅加大与经办银行的协调工作:一是积极与省农行、省建行协调,要求他们督促经办银行加快放款进度;二是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协商,创新助学贷款机制;三是积极与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系,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截止3月底,各金融机构向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达1.2亿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2.6万人。
五、在12个血吸虫病重疫区县(市)全面实施“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在去年基本完成公安、江陵、仙桃三县市“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省卫生厅组织编印了《湖北省9县(市区)血吸虫病防治“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07~2008年)》(草案)。2月初,召集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局、国土资源厅、交通厅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血防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论证、修改和完善, 3月下旬,向省政府呈报了《工作方案》,拟于近期召开重疫区“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签订责任状。会后“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即可进入实施阶段。


  六、解决3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户用沼气池40万口、改厕20万座。


  1、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水利厅制发了《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报请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3月下旬,组织全省各县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对上述文件进行了学习培训。对2007年度实施300万人的可研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报水利部争取投资计划。对中央计划安排的182.9万人投资项目方案进行了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就绪。


  2、新建户用沼气池和改厕工作。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扶贫办已联合向全省下达2007年建设计划。各项目市与县(市区)签定了责任状,启动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部分市县已将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和农户。截止3月底,全省已建沼气池19300户,占计划任务的4.7%;改厕1770座,占计划任务的0.9%。


  七、多渠道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80万人;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帮助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及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所在库坝区的10万困难农户每户免费培训1人,转移就业1人。


  2007年农业部门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万人;其中带动部门和社会转移培训15万人。现计划已分解到全省99个市(州)、县(市区)的515个培训基地,涵盖20多个部门及社会办学机构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各培训基地已培训6.25万人,转移就业5.31万人。
2007年劳动部门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45万人,转移就业50万人。一季度,共培训10.7万人,转移就业20.1万人。其中,在2月份开始开展的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2007”专项活动中,组织面向农村劳动者的专项招聘会35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50多万个,转移就业8万余人。


  八、设立省级法律援助办案专项资金,支持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省司法厅已报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在元月份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上,省厅与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司法局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书。春节前后,在全省开展了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春节送温暖”的宣传活动。一季度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18件,受援人数达到5千多人次;共接待来信来访近4万多人次;全省共发了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3万多册,截止3月底,有7个市州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自动化平台,一季度已接听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969人次。


  九、新建或改造标准化乡镇和村级农家店5000家,支持建设1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1、乡镇和村农家店建设。3月份,省商务厅召开了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工作作了部署。今年我省新增试点县(市区)12个,总数达到88个县(市区)。省厅对试点企业资格重新进行了认定,并汇总了各地工作规划,待报商务部核准后再正式下达。


  2、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3月份,省文化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设施维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各地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落实、维修进展、设备购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继续实行农村公路建设定额补助政策,新建通村水泥(沥青)路1.2万公里。


  今年来,省交通厅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对贫困地区实施“前期工作、资金投入、技术指导”三个倾斜政策,坚持“领导挂点、及时调度、劳动竞赛”三项制度,落实“工程养护、政策监督、行业巡检、企业自检、群众监管”等举措确保工程质量。截止3月底,全省完成通村沥青(水泥)路路基7294公里,路面1840公里,投资51525万元,分别为年度目标的61%、15%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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