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拟对境内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所得税税率,这是我国税制的一项重大变革。
翻阅12页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其中清晰地传递出了4个信号。
两税统一:内外资企业将站在同一条起跑线
草案将对内、外资两种类型企业实行同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统一设为25%。
从20世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我国政府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虽均为33%,但在实施中,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于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已10多年,中国经济社会情况和国际经济融合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针对新情况及时完善这一制度。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8日就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作说明时表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将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对这个法,国内企业界盼了多年,我们终于将和外企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了。”吉林白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风代表说,“这有利于为各类企业竞争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税率25%:在国际上适中偏低
新税率确定为25%,这比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33%低了8个百分点。“这相当于给实行33%税率的企业,每年增加了8%的利润。”陈国风代表说。
税率设为25%高不高?从国际数据来看,这一税率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竞争力,而且也有助于继续吸引外商来华投资。
相关财政数据显示,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其中日本税率为39.5%,美国税率为39.3%,德国为38.9%。
从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来看,其平均税率也为26.7%,高于草案中提出的税率25%的水平。
国家财力可控:近千亿元企业利润得以调整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交纳的最重要税种之一,税率的调整将直接影响着企业上千亿元的利润。企业所得税同时也是国家财政的一大重要来源。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如果2008年开始新税法,与现行税法的口径相比,财政将减收约930亿元。据测算,内资企业可少交纳约1340亿元,而外资企业要多交约410亿元。
“这是国家给了企业实惠,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全国人大代表谭徽在说,“我国财政收入2006年已达到3.93万亿元,930亿元的减收,不会给我国财政造成大的负担。”
设立5年过渡期:新税率不会给吸引外资带来大影响
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后,会不会给我国吸引外资带来大的影响?
“外资企业现在更看重中国广阔的市场和经济发展前景,几个百分点的税率上调,不会影响它们进入中国的信心。”全国人大代表黄玮说,“小的影响或许存在,但这也更加有利于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和优化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为照顾部分老企业适应新的税率环境,特地规定可给予过渡性照顾: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按照国务院规定,可在新法实施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25%的税率。
根据法律草案,在经济特区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享受过渡性优惠。
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由于目前只有在经济特区和一部分经济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才能享受24%或15%的优惠税率,因此对于那些实际执行33%名义税率的外资企业来说,实行25%的新税率是真正降低了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