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湖北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杨永良代表说,报告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思路清晰、内容实在、重点突出,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立法和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经验。
朱纯宣、鲍隆清、张荣国、谭徽在、杨云彦等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开展代表培训,增强与代表的互动,指导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制定常委会工作计划及开展各项立法和监督工作,要尽量邀请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狠抓落实。
王利明、司久义、王泽洪、谢圣明等代表说,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吸纳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特别要注意克服部门利益倾向。要创新立法方法,提高立法质量,建议逐步增加由人大代替政府部门起草法律草案的比重。对原有的法律法规要及时进行清理、修订、完善,增强可操作性。
贺铿、周力争、吴党生、余长富等代表说,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要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定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开展跟踪监督。要把预算监督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杜绝一些政府部门的铺张浪费行为,为建设节约型政府和廉洁政府把好关。要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