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前两天,代表们在审议这一草案时,无不欢欣鼓舞。
虽然他们都不是农民工,但发自内心地赞成农民工代表进入未来国家权力机关。
这一信息让我们想起不久前媒体纷纷报道的一条新闻。2月6日,在北京住总集团第六分公司做砌筑工的河南内黄县农民工樊书生,作为12名基层代表之一,被温家宝总理请进中南海座谈,为《政府工作报告》献计献策。
当时有媒体评价,樊书生“工资有点低”的忐忑话音,在中南海甫一落地,就可能定格了一段历史。
事后,樊书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农民工不善言辞,方言也太重,说话时还容易紧张”。然而,正是这支数量庞大、默默无闻的劳动大军参与创造了中国经济奇迹,成为许多产业的重要支撑者。统计数据表明,农民工现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军。每3个产业工人中,就有两个来自农村。建筑业的90%、煤矿采掘业的80%、纺织服务业的60%,都是农民工。2005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已超过1.5亿人。
近年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农民工问题,不断出台政策维护其权益。从总理帮农民工讨工钱,到各地开展“追薪行动”;从帮助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到“农民工入工会”;从维护农民工经济权益,到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参加城市社区基层选举;农民工社会弱势地位正在逐渐改变。媒体也在不遗余力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鼓与呼。湖北日报就长期推出“关爱农民工”的专栏报道。
在每年全国“两会”、地方“两会”上,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年年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建言献策。我们还注意到,有的地方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中,已有优秀农民工代表进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但是,选举农民工成为全国人大代表,这次的决定草案还是第一次作出规定,而且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代表名额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相同的情况下提出来的。
是的,正如盛华仁副委员长在大会上所作决定草案说明指出的,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虽然,这一决定草案通过后,还要研究选举农民工代表的具体办法,来解决选举环节的问题,来方便未来农民工代表履行职务。但可以想见,随着未来农民工代表的出现,全国人大审议农民工议题时,将出现更真实、更清晰的声音,尽管开始的时候,可能“方言太重、容易紧张”,但肯定不再有审议时的距离感。他们还将从一个新的视角,为国家发展献计献智。
从上世纪80年代末被称为“盲流”,到今年在中南海与总理共商国是,到明年他们中的优秀代表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农民工群体以朴实、务实和巨大创造,不断地让全社会刮目相看。
2007年的春天,中国亿万农民工的未来,展现出极为开阔、灿烂的前景。
真诚地祝贺他们,真诚地祝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