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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团代表:努力增强“三项意识” 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200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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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联组和重庆代表团作出的“共建共享”、“三项意识”的重要讲话,在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湖北团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连日来,大家深入学习讲话精神,认为讲话紧贴实际,高屋建瓴,对于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纷纷表示要努力增强“三项意识”,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荆州市委书记应代明代表认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和谐社会建设应“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有机地将和谐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在一起,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途径和目标,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必将极大地激发社会各界投入和谐社会建设的热情。

  咸宁市委书记许克振代表说,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在这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每个中华儿女都有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只有这样在享受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果时,我们每个人才会感到欣慰和自豪。

  中建三局原局长洪可柱代表说,现在中国经济已经步入了稳定发展的快车道,但是仍应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广大干部必须对国情保持清醒的忧患意识。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仍是中国面临的重大任务。

  黄冈市委书记刘善桥代表说,为民执政就要兢兢业业,如履薄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奢侈之风盛行,必须坚决制止。官员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首先要制度健全,监管到位,堵住浪费和贪污腐败的漏洞。我们要努力建设一个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建设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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