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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新特区”,非武汉莫属!
200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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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后的国家第三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争夺,成为了今春“两会”的一个热点。

 

  来自湖北的38名全国政协委员和42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递交提案和议案,吁请国家在武汉设立国家第三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中部地区体制机制创新积累经验;湖南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提出建议,将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设立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担当引领中部崛起的重任;来自辽宁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给大会一份名为“关于请求国家支持沈阳沈西工业走廊开发建设的建议”,核心内容是请国家批准这一区域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来自海南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则干脆吁请国务院将海南列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此前,广东、广西、四川等省也通过不同方式运作,希望成为第三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那么,在以上这些争夺国家第三个试验区的地方中,谁最可能赢得这一机遇呢?个人以为:如果暂时只批一个,那么非湖北武汉莫属!

 

      第一,从中央当前的经济发展战略来看,协调区域发展将是最近几年中央经济发展宏观战略的重点,走好全国一盘棋——

      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人民日报的这篇社论就明确地表明了中央的这一决心。社论中说:  

     审视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一些状况让人感到忧虑:东、中、西部发展差距仍然过大,欠发达地区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在城市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和卫生事业等方面的地区差距也很明显。由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区域过度开发、行政区间经济恶性竞争,加剧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也导致了环境生态的恶化,造成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

  区域协调发展不仅是局部问题,而且是全局问题;不仅是一个紧迫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加外,这篇社论还进一步勾画了区域协调发展的蓝图,并提出 了一条化繁为简的“铁律”:低级层次的区域发展,要服从高级层次区域目标;各区域发展,要服从国家总体发展目标。不能把本省、本地、本县的行政区域,当成可以孤立发展的经济区域,搞自我封闭的规划与布局。

     至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的区域层次,社论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主要有三类:在我国,最高一级的区域是地带级的,如东、中、西部;次一级的是跨省区或综合性的,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城市群、海峡西岸经济区,以武汉、重庆、西安、成都等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增长区等;再次一级是省、市、县范围内的,如长株潭城市群、郑汴洛城市群、辽东半岛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等。”

     这样,如果我们把我国各区域的发展现状放入中央勾画的区域发展的大框架中,不难看出,中部的武汉是个空白,在国家发展政策上是个空白,国家要实现当前区域协调,这个空迟早是要填的。

     第二,从以上参与争夺的各区域的比较上来看,也非武汉莫属。

     从新区的布局来看,浦东、滨海新区均在沿海沿边,国家再在这些地区设立新区的可能性极小;另外,沿海以前的那种简单的、加工型的外向经济发展模式也已经不适合我国的经济发展了,因为它无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产业升级、难以有效地提升我国经济的核心竞争力。由此看来广州、深圳及广西的北部湾基本上可以退出这一竞争了;而东北的沈阳应该和天津是同属环渤海的,在一个区域内同时成立两个新区显然是不可能 的。

     而西部的几个城市一个共同的弱点是整个发展的大环境太差,而且正享受着西部开发这个大蛋糕。虚不受补,之所以国家在西部大开发中目前只停留在基础建设的层面是合适有度的,因为西部目前还没有能享受进一步优惠政策的平台和消化能力。

     再看中部的湖南与河南。河南郑北新区主要的问题和西部是一样的,一个新区的设立,在国家的层面绝不是单纯的一个地区的发展与GDP提高的问题,重要的是能起到示范作用和能带动一个区域的发展;而长株潭合力申报的最大障碍是目前它们是三个独立的城市,三个城市间的协调在当前中国无论如何都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难题,三市之间的磨合无疑会大大降低新区建设的速度与效率。

     第三,武汉现有的优势足以承担作为国家第三个试验区的重任。无论是从武汉现在的发展规模、经济总量、交通、地理位置、科教水平等各方面来看都是如此,这些方面各位网友都说得很多了。

     总之,如果国家成立第三个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如果只有一个的话,肯定非武汉莫属。 (来源:东湖社区 作者:2008蓝色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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