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八次党代会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报告之八
[内容提要]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着力点。过去的五年,我省各级政府始终将农民增收摆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国家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总体思路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农产品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阳光工程,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农民收入增长明显提速,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419.35元,比2002年增加975.29元,增长39.90%,年均增长8.76%,比1999-2002年平均每年2.99%的增速提高5.77个百分点,是我省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的时期之一。
一、农民增收的总体状况
(一)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成效显著,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力量。
2002年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始终将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责任制,实行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突出部门优势,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投入,瞄准培训对象等措施,促进了我省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省农村劳动力就业与转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我省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达到38.59%比2001年24.82%提高13.77个百分点。全省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达到773万人,比2001年的442.22万人增加330.78万人,平均每年新增转移人数达到66.16万人,到2006年末,我省农村劳动力接受过专门培训的比例达到22.28%,接受过培训的人数达到446.3万人,五分之一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了一技之长。2006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199.16元,比2002年的662.19元增加536.97元,增长81.10%,平均每年递增16.0%,比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幅高出7.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5.07%,比2002年的27.09%提高7.98个百分点,四年中,工资性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平均达到55.05%,成为这一时期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农业板块建设成效显著,农、林、牧、渔各业收入全面增长。
2002年以来,我省始终将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在结构调优,效益调高方面迈出了可喜步伐,带动了农、林、牧、渔各业的良性健康发展,确保了第一产业收入的稳定增长。抽样调查结果表明,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从第一产业得到的收入达到2892.90元,比2002年的2093.89元增加799.01元,增长38.2%,其中来自种植业的收入人均达到2070.89元,比2002年增长44.8%,来自林业的收入人均54.10元,比2002年增长55.9%,来自水产的收入人均187.16元,增长45.8%,来自畜牧业的收入人均580.75元,增长16.0%。
(三)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预期效果,农民减负增收成效显著。
2002年以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广大农民不仅结束了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而且还能从国家政策中得到各种补贴,由缴到补的转变彻底扭转了农村干部关系长期紧张的状况,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普遍提高。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税费支出只有14.62元,比2002年的113.73元,减少99.08元,下降87.1%,其中第一产业税收和“三提五统”等已全部减免,农民人均每年减负增收百元以上,与此同时,国家还通过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以及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等使农民每年平均获得补贴收入50元左右,为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四)农民增收来源拓宽,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我省地处中部,又是传统的农业省份,过去,由于农村非农产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不够,农民增收对第一产业的依赖性较高,农业“一头沉”的产业结构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2002年以后,我省各级政府坚持以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狠抓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坚持以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大力加强优质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使农民的收入来源明显拓宽,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一是在农民收入总体结构中来自第一产业收入所占比重明显下降。到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第一产业的比重为54.68%,比2002年的60.23%下降5.55个百分点,四年中平均每年下降1.1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到2006年已达到35.07%,比2002年提高7.98个百分点。二是农业内部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农民增收对粮食生产的依赖性下降。2006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出售粮食收入虽然比2002年增长62.64%,但占出售种植业产品收入的比重却由2002年的39.83%下降到36.87%,下降2.9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0.74个百分点,出售粮食收入占出售第一产业产品收入的比重2006年为25.21%,比2002年的27.8%下降2.59个百分点。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从水产养殖业得到的收入达到187.16元,比2002年的128.40元增长45.8%,平均每年递增9.9%,明显高出农、林、牧三业的递增速度,比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递增速度高出1.12个百分点。三是农民收入的货币化程度提高。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2775.05元,比2002年的1617.26元增加1157.79元,平均每年递增速度达到14.45%,高出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递增速度5.18个百分点,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到81.16%,首次超过80%大关,比2002年的66.17%提升14.99个百分点。
二、农民生活明显改善,消费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民的生活也发生了明显变化,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2732.46元,比2002年增加986. 83元,增长56.5%,平均每年递增11.9%,增幅比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出2.8个百分点。
(一)农民各项消费支出全面增长。2006年与2002年相比,我省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平均每年增长10.0%,衣着消费支出年均增长16.14%,居住支出年均增长12.5%,家庭设备和用品消费支出年均增长17.3%,交通和通讯支出年均增长25.6%,文教娱乐消费年均增长5.9%,医疗保健支出年均增长17.5%,其他消费支出年均增长7.2%,在农村居民八大消费项目中,除文教娱乐和其他消费之外,其他消费项目年均递增速度均在两位数以上。
(二)恩格尔系数明显下降,农民食品消费质量明显提高。2006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1278.89元,比2002年增加406.40元,平均每年递增10.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2006年为46.8%,比2002年的50.0%,下降3.2个百分点。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农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上升,但农民人均主食消费量却明显下降,与2002年相比,我省农民人均年消费粮食由273.74公斤下降到213.71公斤,平均每年下降6.38公斤,食品消费的货币化程度由2002年的46.91 %提高到2006年的53.7%,提高6.79个百分点,表明在过去的五年中,我省农村居民传统的自给自足的消费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消费与市场融合的进程明显加快,农民已由过去单一的食品提供者逐步转变为既向市场供应食品,又向市场购买自己所需的食品,以改善自身的营养结构,提高自身食品消费质量。
(三)农民的居住向宽敞明亮的标准迈进了可喜一步。据对全省3300个农户的抽样调查,2006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支出达到377.28元,比2002年的235.61元增加141.67元,平均每年递增12.5%,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6.77平方米,比2002年的31.55平方米增加5.22平方米,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人均19.42平方米,比2002年的13.99平方米增加5.43平方米,农户户均住房价值达到27770元,比2002年的16581元,增长67.5%,平均每户生活用电量2006年达到298.94度,比2002年的134.05度增加164.89度,增长1.23倍,使用液化气的农户由2002年的2.27%提高到6.54%。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实施,农民居住的各种配套设施也正在逐步完善。
(四)医疗卫生条件正在逐步改善。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的医疗卫生意识明显增强,据调查,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达到172.44元,比2002年的90.5元增加81.93元,平均每年递增17.5%,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重新启动,试点范围扩大到41个县(市),2006年,我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1435万人,试点地区农民参合率达到78.5%,全省农民共报销医疗费1.14亿元,大病统筹使农村大病重病患者得到了及时的医疗,农民的医疗保健条件明显提高。
(五)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农村教育费用刚性增长的势头得到明显扼制。2006年,我省对29个贫困县(市)九年义务教育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使长期居高不下且刚性增长的农民教育负担明显减轻。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以来,我省农民人均学杂费支出累计只增长5.5%,比同期农民生活消费支出56.5%的增幅低51.0个百分点,比上一个四年人均学杂费支出39.2%的增幅明显下降。
(六)农民家庭主要耐用物品拥有量增长迅猛。2006年,我省农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92.12台,比2002年的44.33台增长1.08倍,拥有洗衣机30.12台,增长0.48倍,拥有电冰箱19.18台,增长1.37倍,拥有空调5.39台,增长11.83倍,拥有摩托车45.0辆,增长1.16倍,拥有电话机57.27部,增长1.39倍,拥有移动电话92.18部,已基本普及,热水器从无到有,目前普及率已达到8.8%,大量现代化的商品进入农民家庭,对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扩大农民的交往半经,拓宽农民获取和交换信息的渠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调查结果显示,2002-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用于家庭设备和用品的支出年均递增12.9%,用于交通和通讯的支出年均递增22.8%,均明显高于同期农民收入和消费总额的增长。
来源: 湖北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