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层层签订《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首次将检察官的生活作风纳入廉政监督范围。
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该院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新增的规定要求,检察官的个人爱好、婚姻状况,学习、培训、旅游、考察情况;父母、配偶、子女的职业、收入以及家庭年收入和组成;家庭成员的婚、丧、嫁、娶、外出旅游、考察等情况,必须书面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备案,检察官的个人重大事项必须提前报批,否则以违纪论处。
为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2月9日,该院组成巡视督察专班,深入涉案单位、餐馆及其他娱乐场所,进行为期一周的明察暗访,就是否有超期积压案件,是否截留扣押款物,是否接受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宴请、送礼,是否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是否参加赌博或违反规定参与打牌“带彩”活动等10个方面进行重点督察,以确保全院干警过一个文明、祥和、安全、廉洁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