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主任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拟定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
会议讨论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监督计划;讨论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议(草案),讨论了关于提请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决定将决议(草案)和议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还明确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
罗清泉强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职责是处理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作为主任会议成员,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依法做好人大工作;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要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团结、民主、和谐、融洽、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要加强学习,转换角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开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坚卫、任世茂、蒋大国、罗辉、周洪宇,秘书长范兴元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董育雄、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