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下旬,省效能办组织14个督查组,专项检查了全省除神农架林区之外的16个市(州)、36个县(市、区)、217个基层执法单位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认真解决城管部门执法违法、粗暴执法,征地拆迁侵害群众利益,有关民生的重要政策落实不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罚代法屡禁不止和涉法涉诉信访增多得不到及时解决等"五个突出问题"的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将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作为文明执法教育的重中之重,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大整改力度,促进了"五个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积极响应,立即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鄂纪发〔2008〕9号)文件,要求全省上下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治理,把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作为重点,纳入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之中,认真加以解决。各地积极响应,行动迅速,认真落实,把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作为检验自身执行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提升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的一项重要工作。襄樊、十堰、荆州、荆门、潜江、仙桃等地立即召开相关单位的专题督办动员会,集中分析,制定方案,明确提出各部门要按照"把握重点、明确责任、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狠抓涉及民生的重点问题的解决。
二、联系实际,自查自纠。各地结合在自查自纠中,把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作为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上下联动,精心组织,认真查摆,深究根源,积极整改。武汉市城管执法局对城管执法队伍中的协管员进行清理,严禁协管员行使执法权和参与收费工作,并对执法中存在的越权办事,从事经营、收费,管理中乱作为、粗暴作为的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取得一定实效。黄石市共查出"五个突出问题"479条,收集建议133条,市效能办及时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针对问题抓整改;该市城市执法局结合实际加强"三个学习"(纪律作风学军队、执法水平学公安、办案质量学法院),全力打造文明、亲民、服务、和谐新城管形象,实现"三个转变"(由对抗管制向亲民服务转变、由简单粗放向程序规范转变、由突出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受到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肯定和推广。襄樊市针对执法单位和个人在执法行为中存在着一"恶"、二"乱"、三"粗"、四"偏"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并要求所有执法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执法素养,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发生。
三、分类承办,力求实效。各地认真研究"五个突出问题"存在的重要部位,易出的环节,存在的原因,表现的形式,并进行细化和分解,责任到部门,整改定时限。孝感市在解决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创新制度、规范管理,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审批、强化补偿安置、严格拆迁过程、落实监督管理等措施,及时防止和纠正拆迁过程中违法违规和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做到依法征地、文明拆迁。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在解决廉租房问题上构筑了"面向孤、老、病、残及急需救助特困家庭的配房租赁,面向承租公有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的租金核减,面向一般住房困难最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三条廉租住房保障线。截止2007年底,已有21569户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住房保障,改善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荆州市物价局在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罚代法屡禁不止的问题上,坚持在加大查处力度、追究相关责任人上下功夫,确立整改重点,力解民生难题,该局通过学习集中梳理社会意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但属于市场调节的少数商品控价监管不力及关于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教育等乱收费、乱涨价等监管不力等问题作为下一步整改的重点,力求实效。武汉市公安局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上开展涉法涉诉重点信访问题的专项整治,采取挂牌督办、分级领导包案的方式,对58起涉法重点案件已办结41起,成效明显;全市公安系统开展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110接处警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快速出警,及时到位,更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解决"五个突出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层次上存在体制、机制、政策方面等原因。因此,工作中必须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坚决克服急于求成的心态,不能奢望"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树立有所作为的思想,不能怨天尤人和消极等待;必须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法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来源:省效能办第51期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