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和部分省直单位效能办主任会议,主要目的是交流、回顾前一阶段的工作,对后一阶段的工作作出安排,重点是就文明执法教育考试的相关事项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作出现场协调和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前一阶段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总体情况
按照李鸿忠省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4月3日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共安排4个月时间,分为4个阶段。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全省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已经全面铺开,教育活动已延伸到大多数基层站所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进展情况是比较好的。垂管部门、市直执法单位的大多数已完成第二阶段,正转入第三阶段,大部分县市区及基层站所进入教育活动的第二阶段。从整体看,在前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各级政府及其效能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鄂政办发[2008] 26号)下发后,尤其是4月28日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专题会议之后,省直各部门和各地政府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启动,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制定实施方案,部分市(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为活动的迅速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教育活动推进有序。大多数地方和执法单位层层动员,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抓落实,很快将教育活动从市州延伸到县市区,一直延伸到基层站所。工商、地税、国税、质监、药监等系统和荆州、荆门、仙桃等地的大多数行政执法单位有详细的活动方案、人人有学习资料和笔记、办有学习心得专栏、有征求意见资料,有的单位完成白天工作任务后,利用晚上时间学习,有的利用双休日学习,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三)多措并举,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地各部门为了把教育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动了不少脑筋,想了很多招数,用了许多办法。有的地方和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标语、宣传专栏、简报、学习专刊等多种载体,宣传报道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有的地方和单位通过聘请专家授课、举办专题讲座和演讲比赛、组织征文活动、召开研讨会、开展案件评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如孝感市效能办组织市直执法部门"一把手"和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上"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畅谈文明执法教育;在《孝感日报》、孝感电视台开辟专栏,登载《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号召民众积极参与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共同致力于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荆门市制作展板长廊,集中展示正反典型案例,组织执法人员观摩;该市公安系统请全国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京山县民警廖承枫作先进事迹报告,发挥身边典型的作用。
(四)边学边查,边查边改,初现实效。各地各部门坚持把学习教育与整改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把"学、查、改"贯穿于整个活动之中,通过边查问题边整改,提高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突出实效性。襄樊市委市政府为加强文明执法工作,出台"九条禁令",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市效能办利用微型摄像机,采取突袭检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良现象进行通报,促使各项教育内容的落实。潜江市以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从最基本的会风、上下班工作纪律和执法人员执法不学法、执法不懂法问题抓起,组织会风专项整顿3次,发通报2次,通报批评32个单位,并安排受处分的违纪违规人员现身说法,边教育边整顿,促使执法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但是,也要看到,全省范围内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个别地方和单位对教育活动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存在"专班有名、办公无人"的情况,没有安排专人具体抓。省里要求对市、县,尤其是基层要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作为重点,但一些地方重执行力讨论、轻文明执法教育的问题突出,有的抓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只是"顺带",个别领导对文明执法教育淡而化之。
二是进度差别很大,有的地方和单位行动迟缓,没有做到全覆盖。工商、税务等垂管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进度和效果明显好于县市区以下地方所属单位。市级执法单位的进度也快于基层执法单位。教育活动存在垂管部门与地方所属部门不平衡,垂管部门之间不平衡,地方所属部门之间不平衡等问题。
三是有的单位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存在教育活动走形式的现象。有的单位照抄照转上级的文件,没有结合实际作出部署;没有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存在着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只是知道上面作了部署,但说不清怎么回事等等。
二、进一步加强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针对性,切实解决若干突出问题
5月2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研究了"两项活动"深入开展问题,要求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要着力向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推进和深化,要重点研究解决罗清泉同志在全省"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五个突出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和整个活动的安排,下一步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查漏补缺,注重整体推进。由于个别地方和单位启动较慢,力度不大,使得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还没有做到全履盖,社会知晓率也不高,还存在死角和盲点。所以,在整体推进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要注意抓好查漏补缺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补起来。要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力求使所有直接面对群众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争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按照教育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目前,大多数单位处于查摆问题阶段。问题能不能查出来,找得准不准,直接关系到整改阶段能否取得实效,关系到整个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能否取得成效。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面向社会、面向服务对象、面向行政相对人,开门纳谏,开门摆问题,开门评作风。要结合本单位和个人实际,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查"等多种方式检查本单位和个人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撰写单位和个人的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三)理清整改思路,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落脚点在解决问题上。各单位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要针对查找的问题及其原因,认真理清整改思路,搞清哪些问题是共性问题、哪些是个性问题,哪些问题必须马上整改、哪些问题需要经过努力才能解决,哪些问题属于主观方面的因素、哪些问题属于客观方面的深层次问题。针对不同类别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于工作纪律、执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要迅速进行整改,必须在教育活动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对于人员素质、知识结构等方面的问题,要制定较长期的学习培圳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对于深层次的问题,如体制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对策,提出政策建议或立法建议。应当由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的问题,效能办要及时分解下去,抓好督办落实。
(四)抓住重点,切实促进"五个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罗清泉同志在全省"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解决城管部门执法违法、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关民生政策落实不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罚代法屡禁不止等"五个突出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关注并倾力解决的问题,与我们正在开展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密切相关。为此,省效能办专门下发了通知,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五个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作为"两项活动"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并建立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文明执法教育考试工作
文明执法教育考试是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教育活动成果的关键工作。5月中旬,省效能办印发了《关于组织文明执法教育考试的通知》(鄂效办发[2008]1号),对参加考试人员范围、考试组织方式、考题范围和题型、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都有明确的要求。为把这项工作组织好,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首先,要充分认识文明执法教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文明执法教育考试是《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动作,也是李宪生常务副省长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的任务。其目的是为了以考促学,增强教育效果。需要说明的是,这次考试不是选拔考试,也不是资格考试,而是教育活动考试,是检验学习效果的考试。关于考试通知中讲的"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是"暂停",不是"取消",二者不能等同,是要强调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的重要性。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地学习培训,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检验学习教育效果的方式之一,是组织考试。因此,大家对考试要有足够的重视,不能放任不管。如果我们不重视,不直接拿在手上组织督办,让各基层单位自主组织,容易出现"大呼隆"的状况,使教育考试走过场,这是大家不希望看到的。
其次,要切实加强文明执法教育考试的组织准备工作。考试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组织工作至关重要。我们的《通知》要求,省直部门由本部门效能办负责组织;垂直管理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效能办负责组织;非垂直管理单位由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效能办负责组织。考试地点要相对集中,不能分散到各单位,可以按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安排考点,比如,可以借用学校的教室作考场。希望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直接抓在手上,细化各项组织措施,把相关预案和防范措施想到前头,确保不出大的纰漏。从试卷的印制、分发、监考到回收试卷、阅卷等项工作,最好由市州效能办直接组织人员办理,这些组织工作原则上不能再下放,要防止层层下放导致部分人员不参加考试而过关的情况发生。当然,各县市区也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考务工作,比如考点的选择、确定,考场布置,人数统计,人员通知,等等。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和省直部门考前将考试方案(考试时间、考场、人数、监考等情况)报到省效能办。
在考试的组织工作中,要特别强调考试纪律问题,包括试卷的保管、保密等问题。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持行政执法证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不得请人代考,不允许参加考试人员将试卷带回去做,确保"参考率";原则上由市州效能办统一安排监考,试卷由监考人员现场拆封、分发、回收;不得提前泄露或者发放考题,不得在考前组织人员编写答案,不得将事先准备好的参考答案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上讨论考题、传递答案,不得抄袭他人试卷,不得利用通讯工具咨询答案。要加强对考试的巡视检查,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个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者,一律作不及格处理;对于集体违反考试纪律的,要重新组织考试。
第三,要明确和把握文明执法教育考试工作中的几个具体要求。
一是参加考试人员范围。《通知》中明确为行政执法机关中已经办理了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是垂管部门的考试问题。国税、地税、工商、国家安全、气象、人民很行等垂管部门由系统组织考试,其他部门则参加市州组织的考试。
三是考试形式、考试范围的问题。考试采取开卷答题、个人独立完成的方式,考试人员可以携带相关学习资料进入考场。考题由省效能办请有关专业人员统一出题,省直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市州效能办在考前到省效能办文明执法教育组抽领试题。考题范围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省效能办编印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学习资料》。题型包括填空、判断、选择(单选和多选)、简答和案例分析。只要认真参加了学习的人员,做好这些试题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四是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1日至10日进行,要保证考试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答题。补考时间在7月20日前由省直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市(州)效能办自行安排。7月底,请将考试情况及结果书面报告省效能办。
同志们,四个月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时间已经过去大半,任务还很艰巨繁重,希望各地各部门扎实工作,克难攻坚,不断深化学习教育内容,努力创造鲜活的实践经验,切实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