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正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在这个时候,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联合召开全省城管执法理论研讨会,我认为很有意义、很有必要。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全省城管执法理论研讨活动的重要意义
从今年1月7日至4月30日,在短短的不到4个月时间里,我省城管系统连续发生4起由于工作不当而致人伤亡的恶性案件和事件,造成了4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时间之集中、性质之恶劣、影响面之广,都是在我省前所未有的。这些问题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队伍甚至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降低和削弱了广大城管队员辛勤工作换来的成绩和荣誉,对我省城管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不可低估的损害,也严重损害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应该说,我们城管队员在实际工作中付出很多,刚才看了黄石城管执法专题片,反映了城市的建设、发展、管理一刻也离不开城管队伍;在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当,方法不当,造成几起恶性案件,大大抵销了我们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成果,这是个矛盾。一方面,出了事要抓,要处理;另一方面城市还得管,我们还得辛勤的付出。所以针对这样的问题,召开今天这样的研讨会,针对性、现实性非常强了。从各级政府来讲,对城管这支队伍是非常爱护的,实际上是市长的帮手。很多的事后面指挥的就是市长,但是你措施不当,造成问题,那就不得不处理人。前几年,国务院规定农民负担、涉农问题,一个省出了三件恶性事件,省委书记要到北京去说清楚,结果,03年左右,我省荆州监利一个月之内因农业负担死了两个人,这之后,洪湖又出了一件,一下子"完成"了三件任务,国务院马凯同志派出联合调查组,要追究责任,要处理人。实实在在的说,处理的都是我们非常优秀的干部,两个县市的书记、市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市长,乡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一下子下来20多人哪!所以,任你怎么付出,你出的事多了,显然就不行。我们必须提高我们整体管理水平,队伍素质,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是把它降低,完全不出点小事也不可能,但你不能死人,死人是极端的结果,所以研讨这个问题,很重要,很有针对性、现实性。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发生这样问题的真正根源在哪里?城管执法的出路和前途在哪里?这是值得我们各级政府和城管部门应该好好思考的问题。客观来讲,出现这些问题,既有城管执法程序和执法方式上的问题,也有执法理论上的问题,正确的执法理念、观念还没有树起来,刚才章主任讲得很到位,城管执法专题片子也很到位。过去,执法就是抖狠,管理就是罚款,这个片子反映现在不是这样,这个方面要把它理清。四起事件涉及到环保、市场管理、城市拆迁、交通营运等方面,这几个方面的工作是不是都属于城管部门的执法权限、是不是都属于城管部门独立执法的范畴,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也可以研讨,研究是否包打天下?其它的部门如何联合?职能上如何界定?因此,开展城管执法理论研讨工作对于我们认真履行城管执法职责、化解城管执法矛盾、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树立城管执法的新形象,都是非常必要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城管执法理论研究工作,注重从理论上指导具体的执法实践工作。
二、要切实认清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形势
城管执法从大的方面讲,关系一个城市的精神面貌,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城市"等等都离不开城管执法;从小的方面看,似乎又是城市建设中的鸡毛蒜皮小事,包括处理门前三包、占道经营等工作,在城管执法中习以为常。上至市长(县长)、下至普通百姓,几乎天天与城管执法打交道,有市长(县长)关注的城市拆迁,也有下岗职工为了养家糊口的占道经营。建设现代化的城市,离不开城管执法。同时,城管执法也面临各种困难。执法对象众多、执法事项繁杂、执法阻力重重,是当今城管执法面临的问题之一。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特困家庭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生活困难,为了生计违章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微薄的收入就是全家的经济来源,面对这些弱势群体,城管执法左右为难。管吧,他们的问题是社会问题,城管部门力量有限;不管吧,又违背了城管执法的职责义务。随着城市领域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工作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成为了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规划、工商、公安、卫生、市政、环保、园林绿化等多个领域,我们现有的城管执法人员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业务水平上都还难以适应执法工作的要求。而且现有的城管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执法依据滞后,影响和制约了城管执法职能作用的发挥,增加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这些都构成了当今城管执法严峻的形势和实际的困难。我们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认清形势,正视困难,勇挑重担,全身心投入到城管执法工作中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把别人不想做、不敢做、做不好的城管执法工作做好,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三、要注重加强理论研讨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工作
开展理论研讨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城管执法工作。这次研讨活动前后经过了两个月的时间,同志们积极参与,撰写文章,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心得体会,省政府法制办和建设厅把文章结集成册。但这只是个开始,希望同志们经过研究探讨,能够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若干理论成果,并切实做好理论成果的运用和和转化工作。
从大家的研讨文章中可以看出,同志们认识到城管执法机关要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树立文明执法的新形象,就必须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只有时刻谨记亲民、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才能构建和谐的行政执法关系,才能拉近城管与普通群众的距离,才能创建服务型城管执法机关。还必须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态度友好、用语规范,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同时也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变粗放、低效管理为精细、高效管理,变突击、运动式管理为经常性、持续性管理,变事后被动管理为事前主动预防管理,在执法过程中体现法、理、情三者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像这样的一些研讨成果和共识,有利于改进我们的管理,完善我们的制度,推进我们的工作,将会为省政府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决策和行政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要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其背景是天门和洪湖城管执法事件。教育活动开展后,鸿忠省长再次对武汉、南漳城管执法事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的文明执法教育。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联合召开全省城管执法理论研讨会,也是为了探讨如何做好城管执法中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问题。理论必须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城管执法理论研讨中全面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出的整改措施,都必须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进行进一步的检验,全省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抓住城管执法理论研讨会召开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深化和推动城管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正确处理好城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处理好城管执法与长效管理的关系、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处理好城管执法中堵与疏的关系、处理好执法与保障的关系,全面提升城管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同志们,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一时一刻、一丝一毫都不能放松。我们要以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为抓手,下大力抓好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为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来源: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