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于1月26日决定,建立由省气象局、省政府应急办、省经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武汉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的会商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气象情况,分析气象影响,研究应对措施,积极趋利避害。(湖气)